韶环曲审〔2021〕17号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韶关市曲江区龙盛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5000头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韶关市曲江区龙盛养殖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韶关市曲江区龙盛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5000头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韶关市曲江区龙盛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5000头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等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韶关市曲江区龙盛养殖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龙皇洞杨屋村小组更子山(中心地理坐标:N 24°38'29.29",E113°29'38.80")建设年出栏肉猪15000头养殖项目。项目建设内容:猪场占地约80000m2,主要进行肉猪养殖等生产活动。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改扩建后对现有6栋猪舍进行扩建,并在厂区新建6栋猪舍,扩建后厂区内有12栋猪舍,形成工业化生产,在厂区内建设1个仓库,占地面积约100m2,新建6个料塔,总占地面积约60m2,办公生活区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为60m2,与生产养殖区隔离。改扩建投产后,预计年出栏生猪15000头,年存栏生猪7500头,猪饲料消耗量约为3750t/a。项目劳动定员25人,在场内食宿,年工作365日,轮班制,每天工作24小时;猪只常年存栏约320日。
二、该项目于2021年4月28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获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4-440205-04-01-198098。
三、该项目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提出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第5类 国家、省有关改革政策要求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类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按规定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运行期间,严格落实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四、你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若违反承诺事项,我局将依法作出不限于撤销本批复的处罚。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6日
韶关市龙盛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5000头猪养殖项目——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