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环曲审〔2021〕8号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韶关金农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金农曲江区樟市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韶关金农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韶关金农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金农曲江区樟市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韶关金农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金农曲江区樟市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等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韶关金农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群星村(中心地理坐标:N 24.52159166 ,E 113.54820728)建设金农曲江区樟市养殖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5053.33m2,约802.58亩,总建筑面积约81354.57m2其中项目配套果树(年桔60亩、柑橘20亩等)约80亩,经济林约42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育成舍、隔离舍和出猪中转舍等,合计猪舍总建筑面积约 66060.95m2;配套建筑设施包括生产管理生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办公楼、饭堂、员工宿舍等建筑面积约 81354.57m2。本项目完成后,拟年存栏母猪11250头、保育猪2450头、育成猪4900头,年出栏仔猪280000头。项目劳动定员80人,均在场内食宿,每天1班,每班约8小时,年工作日365天。
二、该项目于2020年7月20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获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205-03-03-058593。
三、该项目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提出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第5类 国家、省有关改革政策要求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类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按规定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运行期间,严格落实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四、你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若违反承诺事项,我局将依法作出不限于撤销本批复的处罚。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