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环曲审〔2021〕3号
关于广东韶钢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新增9600Nm³/h氧气空分装置(PL3XL)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广东韶钢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广东韶钢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新增9600Nm³/h氧气空分装置(PL3XL)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核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广东韶钢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拟投资68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在本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N 24.7195°,E 113.6546°)新建9600Nm³/h氧气空分装置(PL3XL)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500m2,新建一套9600Nm³/h氧气空分装置,包括空分装置、冷却循环水系统(利用现有系统),以及配套的供配电设施、控制设施、分析系统、通讯设施、土建工程、安全消防和环保设施等。项目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各设备的冷却回水直接利用余压上冷却塔冷却,冷却后的水再用泵加压供用户循环使用;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等废水排入全厂生产废水排水管网,最终排入韶钢废水处理中心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处理(选用效率高、可靠性好的设备和材料,设置隔声罩,采用管道消声器,采取良好的减振隔振措施等以降低噪声);固废处理(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置,废滤芯、废分子筛吸附剂及废干燥剂等一般固废纳入本公司相关物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本项目实行现行的四班三运转制,全年工作350 天,不新增劳动定员。
二、该项目于2020年12月10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获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012-440205-04-01-697525。
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单位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单位应根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范围,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实施排污登记管理,依法持证按证排污,并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按时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