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曲江区 > 党政机关 > 曲江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关于韶关市柏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拆迁异地重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21-03-19 10:27:3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环曲审〔2021〕2号

关于韶关市柏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拆迁异地重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关市柏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韶关市柏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拆迁异地重建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核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韶关市柏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配合莲花大道建成的需要,现拟投资28036.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左村上下岭(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43'07.18",N24°47'43.05")进行项目拆迁异地重建。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20000m2,建筑面积46028m2,对厂区进行规划建设,新设原料储库、煤矸石高钙微细粉车间、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制造车间、预拌砂浆车间、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环保净化池及绿地等。异地重建项目对原年产120 万吨煤矸石高钙微细粉生产线和年产30 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产能进行拆迁重建,同时将原年产2.4 亿煤矸石高强蒸压砖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改造为年产20 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搬迁改造后主要原材料为煤矸石、水泥、石灰、石膏、铝粉等。项目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后通过 27m 高排气筒排放;活化炉废气采用 SNCR脱硝+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除白设施,通过 60m 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27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生化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降尘、绿化;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内降尘、绿化等);固体废物处理(边角料、尘灰渣、沉淀污泥等生产固废均作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噪声处理(对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减振、减噪声处理)。项目劳动定员325人,三班工作制,大部分不在厂区内食宿,约25人左右在厂区食宿,年工作320天。

二、该项目于2018年6月21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获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已延期至2021年6月21日),项目代码为:2018-440205-42-03-005684。

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单位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单位应根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范围,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实施排污登记管理,依法持证按证排污,并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按时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本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为81.20吨/年、二氧化硫为96.70吨/年、氮氧化物为111.71吨/年,比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减少颗粒物80.89吨/年、二氧化硫为74.80吨/年、氮氧化物为48.32吨/年。

五、根据2020年11月23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市柏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拆迁异地重建相关事宜的复函》要求,本项目在应对污染天气时,应纳入重点管控企业清单。

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韶关市柏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拆迁异地重建环评报告表公示版.pdf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9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