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韶曲环违改字〔2019〕13号
何勤展:
经查,2019年7月18日,你在曲江区马坝镇石堡村委台面二村稻田内焚烧稻草的行为,违反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现责令你:
1.立即停止焚烧行为。
联系人:严培新
联系电话:0751-6691898
单位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
2019年7月19日
当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