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韶曲环违改字〔2019〕19号
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康洁心消毒中心:
经查,你单位建设的智能化餐具洗涤消毒生产线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即投入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及现场照片等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未办理环保手续前禁止生产和排污。
联系人:严培新
联系电话:0751-6664175
单位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