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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

时间:2019-11-19 11:32:1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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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 - 副本 (2).doc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wps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pdf

附件2--《预测减免表》.xls

附件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_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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