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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江区路路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意见

时间:2014-12-29 00:00:00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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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曲江区路路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12]136号)、规定,出租汽车承包费包括基本服务收费和其他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项目由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除全省统一的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外,确有必要增列的其他服务收费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经省政府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依法自主制定。201411月,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市区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韶市发改价格[2014]5号),已就韶关市区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管理问题了明确的规定,我局及时转发给有关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执行。据了解,目前曲江区路路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出租汽车承包费及合同保证金均未高于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制定的韶关市区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收费项目不规范,自行增加出租汽车承包费基本服务支出项目,即安全生产投入。对此,路路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应按规定予与纠正。并将新的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区发改、交通主管布门备案。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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