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经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2018年全区一般预算支出指标为1,291,732,752 元,其中工资性支出865,273,434元,项目经费支出426,459,318元(详见附表)。并针对各项指标,严格按照以下原则贯彻执行。
一、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控制。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工资性支出和项目支出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和截留、挪用、改变资金用途。
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压缩一般性支出。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及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大力压缩车辆运行、公务接待和会议、文件、通信、差旅等方面的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各单位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计划,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严格落实各项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区财政局逐月监督各单位支出进度,望你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工作实施方案》,逐级落实责任制,齐心协力抓好支出进度工作。
四、及时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预决算批复后二十日内,按标准向社会公开2017年决算及2018年预算。公开网址若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曲江区财政局监察股。联系电话:0751-6668636,邮箱:qjczjcg@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2018年区属部门预算指标明细表
2018年1月22日
附件:
2018年区属部门预算指标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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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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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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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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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预算指标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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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73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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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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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支出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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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27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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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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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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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09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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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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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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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4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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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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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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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6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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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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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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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09,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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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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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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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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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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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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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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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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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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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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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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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养老保险缴费(财政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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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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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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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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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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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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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支出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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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45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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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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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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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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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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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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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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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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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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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0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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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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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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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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