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
2010年-2015年间,我市共投入扶贫“双到”资金3557.0861万元,入股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各村委会签订的《南雄市浈江电业扶贫股份入股合同书》要求,每年由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按投资总金额的8% 给予各投资单位分红,每半年分红一次。2019年上半年该项目收益分红为144.6069万元,现将此项收益下拨给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账户,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收益直接划拨到各有关镇(街道)财政所。各镇要督促各村及时申报项目,及时使用该笔收益,发挥资金效益。
二、此项收益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南雄市扶贫开发长效发展基金管理办法》(雄双办〔201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此项收益必须专款专用,如发现挤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19年上半年到镇红利(新旧入股分红)
2、南雄市扶贫开发长效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南雄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