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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3-18 17:33:2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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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消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制定了《2022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食品生产流通股联系。

  联系人:王晖莹,联系电话:0751-5571160。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我局制定2022年韶关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监督抽检为重点,有组织、有计划、有效果地开展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检查对象及重点

  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小作坊)。重点开展肉制品、湿米粉、酒类、糕点等重点品种的专项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频次

  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食品小作坊检查频次参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结合监管实际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管理措施。

  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日常监管频次落实到位,同时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自查,自查报告率100%,实现辖区企业及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全覆盖。

  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监督检查记录,认真填写好《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巡查表》,如实反映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做到痕迹化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回访,形成监管闭环,督促整改落实。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率要达到100%,严重违法行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

  四、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企业类别。食用油、湿粉类食品、糕点类食品、酒类等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管理、产品标签、说明书、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自查等情况。

  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生产主体资格、生产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包装与标识、贮存与运输等情况。

  (三)强化企业自查。督促企业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粤商通”APP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食品生产流通股要高度重视,突出问题导向,排查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列出风险问题清单,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产品风险程度高、日常管理混乱、隐患突出、整改无效的生产单位,要增加检查频次,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二)加强问题整改。各市场监管所、食品生产流通股要按照检查情况,督促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逐一进行核查,确保企业整改到位,监督检查问题后处置率100%;对检查中发现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查处。

  (三)强化抽检不合格约谈。加强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对年度抽检1次以上不合格的企业实施约谈。

  (四)加强信息管理。各市场监管所、食品生产流通股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请各所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乐昌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情况季报表》(见附件1、2)。


          附件:2022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附件1-4).docx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