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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2 10:57:13 来源: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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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帮助我市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成功实现就业,巩固脱贫成效,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精神,我市拟集中开展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乐昌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即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二、招聘数量

  请各镇(街道)、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外用人需求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岗位

  (一)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扶贫、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二)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后勤保障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乡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等岗位;

  (五)经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公益性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四、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资报酬,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原则上不低于用人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级别)人员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要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五、报送要求

  请各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填写《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申报表》(附件1),于2022年4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盖单位公章,行业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和电子版报送至市人社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招聘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及时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发布招聘公告

  各单位岗位需求上报完成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向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告知招聘信息,协助完成报名工作。

  七、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在报名时限结束以后2周内自行组织完成,具体形式、地点、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及通知,并在招聘完成后将招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花名册(附件3)报送至市人社局。

  八、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市人社局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统一由各乡镇(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实行镇聘村用。

  九、补贴申领

  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社保补贴按其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补贴标准以实际发放工资金额为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享受社保补贴。

  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的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及申领发放程序,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规定(附件4)执行,其中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执行。补贴申请填写广东省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5),公益性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季度统一向市人社局申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工作统一由各乡镇(街道)按月统一向市人社局申领。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的,用人单位应于人员退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社局报备。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年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用人单位报名应聘,直到招聘到位为止。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各乡镇(街道)做好监督指导、岗位聘任、补贴申领等工作。

  (二)市人社局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对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人员聘任、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报酬发放,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不符合规定的,督促限期整改。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有关法规责令退还相应款项,追究相关单位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张竟声;联系电话:5571150

  地址:乐昌市人社局3楼人才办309室

  电子邮箱:sydwglg@126.com

  补贴申领联系人:吴元平;联系电话:5550289

  地址:乐昌市人社局2楼就业创业指导股


  附件1: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2:乐昌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4: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5:广东省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