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至8月9日,广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韶关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25年1月9日反馈了《韶关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认真研究制定《韶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督察问题进行分解,形成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抓好整改。现将韶关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及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予以公开。
附件:1.韶关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2.韶关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中共韶关市委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