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为全面、及时、准确做好我市各级部门机构改革后政务服务事项归属调整,按照省的工作部署,现组织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集中调整所属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分为前期准备、集中培训办公、调整完善事项清单信息及确认发布三个阶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根据机构改革变化,参照省的做法,将部门分成了ABC三类,各部门类别参照《部门分类指引》(附件1)。A类指机构改革后,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且事项无划入。B类指机构改革后,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但事项有划入。C类指机构改革后,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化,部门名称变化或事项有划入。此次机构改革事项划入划出确认已于
A类部门不需参加第二阶段的培训录入,只需参加第三阶段中的事项发布后检查确认工作。B类和C类部门要参加第二阶段培训和第三阶段调整完善事项清单信息及确认发布工作。
二、第二阶段:集中培训办公阶段(
(一)工作批次。
(二)培训办公地点。市政府大楼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13楼培训室(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
(三)培训办公内容。集中办公部门现场登录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下称“事项系统”),对本部门所属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并现场确认事项调整结果和预发布时间。
(四)参加部门和人员。
1、B类和C类部门
具体集中办公人员包括:统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人员、具体梳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的人员、负责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的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事项系统管理操作的人员各1人,共4人。对划入事项较多的部门,可自行增加培训录入人员参会。建议各部门自行携带手提电脑。
2、市行政服务中心
协调管理人员2人,技术支持人员1人,共3人。
3、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业务人员2人,负责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的技术人员1人,共3人。
请各单位于
三、第三阶段:调整完善事项清单信息及确认发布阶段(
(一)调整完善事项信息和系统(
1.调整实施清单、权责清单有关目录信息。
各单位登录 “事项系统”,调整完善事项实施清单、权责清单信息。
(1)请有关单位针对需要调整事项情况(审批流程和人员调整等),填写《韶关市一门式一网式系统事项审批流程信息调研表》(附件4),于5月24日前及时报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可编辑的电子版表格同步发送至邮箱sg8893633@126.com。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于收到市有关部门来函及表格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对该部门涉及韶关市一门式一网式系统的事项流程信息进行相应调整,各部门应配合做好上线测试、核对检查工作。
(2)使用自建业务系统办理事项的部门,请与省对口部门联系,自行组织做好自建业务系统调整及配置管理工作。如因机构改革,事项划入新的部门,该事项仍使用事项划出部门自建系统的,事项划出部门应支持事项划入部门做好相应调整。
(二)事项发布前检查确认(
(三)事项发布后检查确认(
四、各县(市、区)参照省市做法,在
附件:1.部门分类指引
2.集中培训办公批次安排表
3.集中培训办公人员报名回执
4.韶关市一门式一网式系统事项审批流程信息调研表
5.事项发布前检查确认表
6.事项发布后检查确认表(附件1-6右键另存为)
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