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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信息中心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时间:2017-11-06 00:00:00 来源:植莹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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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韶关市信息中心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主要职能:负责规划全市党政机关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政务系统计算机网络统一平台与网管中心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及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与维护,组织协调全市政务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和电子政务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信息中心事业编制15名,工勤编1名,在职12人。退休人员3名。另有5名合同工。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保障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为电子政务办公业务各平台的运行提供短信提醒和答复服务;加强疫情网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市政府网站有充足的信息来源,提升信息质量;推进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水平和安全性;保障市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及办公业务系统(OA)等核心业务系统的持续、稳定、高效运行。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1338.67万元,增加971.61万元,增加264.7%,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和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等多项工作,项目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8.67万元,增加了971.61万元,增加264.7%;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增/0万元,增/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338.67万元,增加971.61万元,增加264.7%,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和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等多项工作,项目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38.67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214.3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6.01%,增加52.81万元,增加32.6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47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124.3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3.99%,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447.06%。其中: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项目经费132.21万元;市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光纤及互联网出口租赁项目经费60.51万元;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项目服务费795.5万元;市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及OA等业务系统技术支持和安全运维项目经费40万元;市政府门户网信息稿费5万元;市政府门户网站运维和安全监测项目经费15万元;疫情网管理维护费项目经费16万元;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和综合考评项目经费11.2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1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7.74%,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一台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3.17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日常公用经费为35.1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8.01万元,增加了29.5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839.3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项目、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和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信息系统项目及市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及OA等业务系统技术支持和安全运维项目。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表(点击下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