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乳自然资请〔2026〕103号)收悉,经韶关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使用 0.6423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县一六镇罗屋村老杨屋、 新杨屋、下南、上南秦屋经济合作社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64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0.6423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三、项目为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省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须保持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不得“先转后征”,一经发现,将撤销该批次用地批文,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项目涉及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请你县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