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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始兴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6-01-21 16:06: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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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韶关市始兴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韶自然资字〔2026〕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韶关市始兴县2025年度第三批次使用7.3035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始兴县顿岗镇贤丰村岭一、岭二、岭三、美珠、田一、田二、田三、田五、田心经济合作社、贤丰村经济联合社,马市镇安水村朱屋、陂田村中间门、禾场岭、老屋,高水村红星、江尾下、青三、围脚下、钟屋、新屋、易屋经济合作社,太平镇纱帽岗村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5949公顷(其中耕地1.6716公顷)和未利用地0.027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6782公顷(其中耕地0.60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034公顷。上述7.3035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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