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韶关市浈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韶关市浈江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韶浈自然资〔2025〕219号)收悉,经韶关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韶关市浈江区2025年度第八批次使用0.9908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区新韶镇水口村新留塘2组经济合作社、新韶镇水口村新留塘3组经济合作社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990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0.9908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三、项目为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省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须保持集体建设用地性质,不得“先转后征”,一经发现,将撤销该批次用地批文,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项目涉及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请你区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