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拆迁 > 征地批准信息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韶关市南雄市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5-07-03 10:26:1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南雄市人民政府:

  《南雄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韶关市南雄市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雄自然资字〔2025〕13号)收悉,经韶关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韶关市南雄市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使用0.663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湖口镇长市村白木第一、第七、第三、第二、第五、第八、第六、第四经济合作社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663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0.6630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