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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韶关市新丰县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12-20 16:18:0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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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政府: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韶关市新丰县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新自然资〔2024〕249号)收悉,经韶关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韶关市新丰县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使用0.2724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县将国有农用地0.02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2445公顷。上述0.2724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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