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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城乡规划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3 18:10:06 来源:城乡规划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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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能是主管城乡规划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的组织研究和编制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审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业、专项规划以及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等工作。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察室)、规划编制科、综合审批科、用地规划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规划监察科七个科室及浈江、武江两个分局。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4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现有在职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42人。
    (三)2016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韶关市区控规实施性整合(第一批);韶关市城区综合交通规划;10个韶关市美丽(特色)村庄规划;市郊(规划建成区外)第一批周边行政村总体规划与自然村建设规划;韶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韶关市“规合一”;韶关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韶关市加油加气站专项规划;韶关市区控规实施性整合(第二批);韶关小岛片区风貌整治控制性规划;韶关小岛商业步行街更新整治规划;规划成果及规划报建资料整理入库(第二批)等规划项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749.52万元,比上年减少209.54万元,减幅10.6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比上年略有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9.5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749.52万元,比上年减少209.54万元,减少10.69%,主要原因是安排的项目经费比上年略有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749.52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749.5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2.84%,比上年增加132.96万元,增幅21.56%,原因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有所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6.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1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5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0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7.16%,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少342.50万元,减少25.51%,原因是项目经费比上年略有减少。其中:001项目韶关市区控规实施性整合(第一批)100万元(主要是对各片区控规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和整合,形成城市控规全覆盖);002项目韶关市城区综合交通规划60万元(主要是通过构建现代化交通体系,指导城区交通设施建设,完善交通整体架构,促进城市健康发展);003项目10个韶关市美丽(特色)村庄规划95万元(主要是指导相关村庄有序合理开发建设,促进其特色产业和经济发展);004项目市郊(规划建成区外)第一批周边行政村总体规划与自然村建设规划50万元(主要是指导相关村庄有序合理开发建设,促进其经济发展,尤其是为相关村庄的私房报建审批提供依据);005项目韶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100万元(主要是明确近期内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近期发展方向、规模和空间布局);006项目韶关市“规合一”100万元(主要是构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统一的空间规划平台,实现“一张图”管理);007项目韶关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48.75万元(主要是通过调查规划区内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现状,研究确定室内外应急避护场所及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规定建设标准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008项目韶关市加油加气站专项规划60万元(主要是通过统一规划,改善加油加气站布局散乱,服务半径和规模大小不合理的现状,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依据);009项目韶关市区控规实施性整合(第二批)109.83万元(主要是对各片区控规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和整合,形成城市控规全覆盖。);010项目韶关小岛片区风貌整治控制性规划80万元(主要是通过统一规划,对小岛片区核心区的风貌整治提供指导,提高城市中心区的旅游吸引力,将韶关打造为宜居宜游的旅游城市);011项目韶关小岛商业步行街更新整治规划80万元(主要是对小岛商业步行街区的更新整治工作提供指导,提升小岛片区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中心区的旅游吸引力);012项目规划成果及规划报建资料整理入库(第二批)80万元(主要是建成规划审批项目盒);013项目城市规划法律顾问2.5万元(主要是通过法律咨询,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014项目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经费20万元(主要是构建无纸化会议系统,保障规委会的日常运作和维护);015项目城乡规划局芙蓉园办公楼物业管理费13.92万元(主要用于芙蓉园7栋办公楼物业管理费,保障日常工作的运行)。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5.71万元,比上年增9.03万元,增幅10.41%,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3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9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71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4.52万元、办公用房水费3万元、电费1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他费用29.4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4.52万元,增幅100%,其中:货物类采购4.5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截至2015年末资产总额为324.21万元,其中: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90万元;通用设备268.82万元;专用设备0.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4.79万元。 2015年末新增固定资产4.45万元(原因是:一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传真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4.45万元;二是根据工作需要,报废处置一批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52.41万元;三是报废处置原园前西路10号办公楼电子政务网安装12.51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韶关市区控规实施性整合(第一批);韶关市城区综合交通规划;10个韶关市美丽(特色)村庄规划;市郊(规划建成区外)第一批周边行政村总体规划与自然村建设规划;韶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韶关市“规合一”;韶关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韶关市加油加气站专项规划;韶关市区控规实施性整合(第二批);韶关小岛片区风貌整治控制性规划;韶关小岛商业步行街更新整治规划;规划成果及规划报建资料整理入库(第二批)等15项工作,实施15个规划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原因是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的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具体表格数据内容见附件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2016年度韶关市城乡规划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