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党政机关 > 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部门预决算

2017年度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20 00:00:00 来源:市代建局信息公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2017年度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代建管理局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韶关市代建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代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代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代建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代建局),内设机构十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合同预算科、规划技术科、房建一科、房建二科、市政一科、市政二科、市政三科、市政四科,下属单位为韶关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市代建局是主管项目建设期间受市政府委托行使业主职能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项目建设期间受市政府委托行使业主职能,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参与编制市政府城市建设资金统筹使用计划。会同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工程立项、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前的法定建设手续。承担工程建设的招标工作,确定参(代)建单位,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负责编制工程建设用款计划,审核参(代)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负责协调参(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关系,将参(代)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项目竣工决算及资产移交。承担工程资料档案移交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研究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市代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市代建局2017年决算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代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市代建局2017年度总收入44327.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327.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4327.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021.71万元,增加376.35%。主要原因:一是代建项目支出增加较多,财政预算资金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市代建局2017年度总支出40628.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628.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和住房维修基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36万元,下降15.62%,主要原因是全部用于党建活动经费和在编人员其他交通补贴、住房维修基金,无其他项目开支。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68.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市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三馆建设),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68.3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此类代建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0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机关事业基本养老险费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28890.8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市区林桥坑公园建设项目—新型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韶财农[2017]9号)、芙蓉北环山公路(摩尔城段)建设工程、芙蓉北一路道路建设工程、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迁建项目、市区市政道路项目、莲花大道项目、上饶路(桥)项目、韶关东郊客运枢纽中心站项目、韶关学院西片区二次供水和配电增容项目(韶财预[2017]2号)、市提升办2017年工作经费(韶财预[2017]2号)、韶关大道一期断面改造提升工程(粤财预[2017]134号)、莲花大道二期(粤财预[2017]134号)、韶关市移山路道路建设工程(粤财预[2017]134号)、上饶桥勘察设计项目(粤财预[2017]134号)、莲花大道(东环线)一期工程(粤财预[2017]134号)、风华路道路建设工程(一期)(粤财预[2017]134号),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968.57万元,增加1402.96%,主要原因是此类支出代建项目增加,财政预算资金对应增多。  

5.住房保障(类)支出10175.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之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韶财预[2017]2号)、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幼儿园、物管中心工程(韶财预[2017]2号)、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山体公园(韶财预[2017]2号)、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供水加压(韶财预[2017]2号)、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东鹏中学项目(韶财预[2017]2号)、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黄金村小学扩容提质工程(韶财预[2017]2号)、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供水管网(韶财预[2017]2号)、一次性安排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韶财综[2016]101号)、东田一路延长线(韶韶建[2017]12号)、东田一路国田三路工程(韶韶建[2017]12号)、田螺冲安置区市政道路三期工程(韶韶建[2017]12号)、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66.56万元,增加9236.22%,主要原因是此类支出的代建项目增加,财政预算资金对应增多。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市代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432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81.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254.36万元,增长184.54 %;主要原因是代建项目增加,工程项目需支出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500万元,减少66.10%;主要原因是部分代建项目调整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市代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62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82.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555.85万元,增长158.54 %,主要原因是代建项目增加,工程项目需支出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500万元,减少66.10%;主要原因是部分代建项目调整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活动、宣传、教育等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79.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和住房维修基金;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1468.36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三馆建设)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1.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318.65万元,主要用于代建局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行支出;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款)6.78万元,主要用于市区林桥坑公园建设项目;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3846万元,主要用于芙蓉北环山公路(摩尔城段)建设工程、芙蓉北一路道路建设、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迁建项目、市区市政道路项目、莲花大道项目、上饶路(桥)项目、韶关东郊客运枢纽中心站项目;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4719.39万元,主要用于韶关学院西片区二次供水和配电增容项目(韶财预[2017]2号)、市提升办2017年工作经费(韶财预[2017]2号)、韶关大道一期断面改造提升工程(粤财预[2017]134号)、莲花大道二期(粤财预[2017]134号)、韶关市移山路道路建设工程(粤财预[2017]134号)、上饶桥勘察设计项目(粤财预[2017]134号)、莲花大道(东环线)一期工程(粤财预[2017]134号)、风华路道路建设工程(一期)(粤财预[2017]134号);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10154.05万元,主要用于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之市政道路一期工程、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幼儿园和物管中心工程、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山体公园、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供水加压、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东鹏中学项目、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黄金村小学扩容提质工程、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供水管网、一次性安排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东田一路延长线工程、东田一路国田三路工程、田螺冲安置区市政道路三期工程;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1.51万元,主要用于代建局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代建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 万元,完成预算5.9万元的3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3.9万元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并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减少(增加)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同时按照工作开展情况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市代建局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无支出款项;(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无支出款项;(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无支出款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8万元,2017年市代建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车的保险费、汽油费及日常维修护理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等支出款项。2017年,市代建局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支出。其中办公4.63万元、印刷费3.2万元、邮电费1.78万元、差旅费8.74万元、会议费0.83万元、福利费0.09万元、日常维修费0.37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6.39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16万元、电费2.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费用8.54万元、租赁费1.93万元、培训费3.0万元、劳务费10.7万元、委托业务费0.05万元、工会经费4.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67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113.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52.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主要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50万元以上的市级预算项目,共涉及14个项目,共涉及资金21582.8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解放路人行天桥工程、韶关大道绿化提升工程(高速收费站至西联隧道段)、韶关市芙蓉北一路道路建设工程、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迁建、芙蓉北环山公路(摩尔城段)建设工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之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幼儿园和物管中心工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山体公园、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给水管网、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给水加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黄金村小学扩容提质工程、韶关东郊客运枢纽中心站项目、上饶路(桥)项目、莲花大道项目(一期)等1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82.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解放路人行天桥工程、韶关大道绿化提升工程(高速收费站至西联隧道段)、韶关市芙蓉北一路道路建设工程、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迁建、芙蓉北环山公路(摩尔城段)建设工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之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幼儿园和物管中心工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山体公园、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给水管网、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给水加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黄金村小学扩容提质工程、韶关东郊客运枢纽中心站项目、上饶路(桥)项目、莲花大道项目(一期)等14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统一管理,按计划支出,支出记录完整规范,凭证合格有效;项目实施过程符合规范,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等履行了相应手续。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建立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业主单位财务部把关,施工单位预算部门过程控制的三级成本控制体系,项目成本总体控制良好,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解放路人行天桥工程、韶关大道绿化提升工程(高速收费站至西联隧道段)、韶关市芙蓉北一路道路建设工程、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迁建、芙蓉北环山公路(摩尔城段)建设工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之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幼儿园和物管中心工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山体公园、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给水管网、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给水加压、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黄金村小学扩容提质工程、韶关东郊客运枢纽中心站项目、上饶路(桥)项目、莲花大道项目(一期)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解放路人行天桥工程自评得分95分;韶关大道绿化提升工程(高速收费站至西联隧道段)自评得分98分;韶关市芙蓉北一路道路建设工程自评得分93分;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迁建自评得分98分;芙蓉北环山公路(摩尔城段)建设工程自评得分98分;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之市政道路一期工程自评得分96分;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幼儿园和物管中心工程自评得分97分;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山体公园自评得分95分;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给水管网自评得分96分;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设施之供水工程—给水加压自评得分96分;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田螺冲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之黄金村小学扩容提质工程自评得分98分;韶关东郊客运枢纽中心站项目自评得分97分;上饶路(桥)项目自评得分98分;莲花大道项目(一期)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见附件)。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本部门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决算公开表样(1).xls  
  附件1-1:韶关市代建局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汇总表.xls  
  附件1-2:2017年市代建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zip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