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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时间:2015-08-07 00:00:00 来源:住建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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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2)法规科。

组织编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办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和变更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工作。

(3)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和棚户区、危旧公房改造工作;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4)住房发展与房地产业监管科。

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利用;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等行业,规范房地产市场。

(5)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科。

拟订房地产权登记、发证管理及产籍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按权限核准各类房地产权属并办理初始登记。

    (6)建筑业监管科。

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及造价咨询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并指导实施;审查市辖区大中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组织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建材产品准入使用和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

(7)燃气与村镇建设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技术标准、制度,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协调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燃气企业规范管理;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指导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报批工作。

(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形建筑市场及招标投标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9)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党群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职称改革及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10)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36名,实有在职人员32名,离退休人员53名,其中离休人员5名,退休人员48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牵头完成年度重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工作

(1)全年建筑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税收增加18%以上,建筑业总产值增加100亿元。

(2)全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2%以上。

(3)全年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7347套,基本建成7212套。

(4)完成曲仁棚改5000套安置房销售程序。

(5)做好建材产业招商,完成市下达的年度产业招商任务。

(6)牵头落实省《各市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表》中的“中心城区步行‘绿道’”、“努力解决困难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等指标,落实“城镇化率”指标和“加强生态建设”工作测评、“公众评价”项目等有关内容,力争进入粤东西北地级市前三。

2、推进重点项目工作

(7)抓好“乡村清洁美”工程项目,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3、推进主要业务工作

(8)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公开,强化行业监管,促进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服务业,制定实施推动我市物业服务产业发展方案。强化物业维修基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

(9)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力争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0)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推进住宅分户验收,加强质量通病防治,确保全市建筑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11)加大力度推进绿色建筑推广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建筑节能工作。组织编制芙蓉新区起步区1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绿色建筑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2)协调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在我市的投资、项目生产增值工作。

(13)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监管力度、严格预销售行为的管理,推动房地产企业信用建设,防化市场风险,维护正当权益。

(14)加强房地产产权交易和登记管理,及时、高效、准确为企业和市民提供服务。

(15)积极扩展住房公积金征缴面,提高归集额,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作用。会同市财政局就提高公积金增值率组织专家论证研究,于三季度末制定方案报市政府。加大力度支持有刚性需求的缴交户购房。

(16)加强直管公房管理,健全直管公房出租管理制度,确保直管公房安全和租金保值增值,公平、公开出租。

(17)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和退出机制,严格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管理,确保不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无法入住。

(18)落实市属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浈江、武江片区安置点启动开工建设。积极主动争取国家和省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补助资金,保证住建部系统补助资金到位。

(19)年底前基本完成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以丝茅坪安置点作为试点完成分配入住,田螺冲安置点完成一期房屋分配办证。协调指导原坪石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争取项目开工。

(20)落实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城市扩容提质牵头工作。按要求组织好全市推进城镇化现场会。

(21)积极推进宜居城乡、名村名镇建设,村、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申报创建4个省级宜居社区,2个省级宜居村、镇,2个名镇。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省下达城乡垃圾处理建设目标任务。

4、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项目

(22)建成运行市区瓶装燃气充送电脑管理系统。

5、改革工作

(23)按照《韶关市2014年若干重要改革任务要点》的要求,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24)完善机制,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牵头修订《韶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制定全市范围内推行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报名、资格后审制度。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制订对投资额较小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网上竞价交易办法。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制订通过摇珠方式确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单位制度。

(25)探索“共有产权”模式,推进保障房建设的产权制度改革。

(26)牵头起草《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的现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7)牵头起草《韶关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28)牵头起草《韶关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登记管理办法》。

 6、其他工作

(29)抓好对南雄市水口镇大坪村的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捐建一所幼儿园,总投资约150万元。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493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72万元,其他收入3890.3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4年支出决算5009.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35.42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871.03万元,占84.1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1.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7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52万元;项目支出164.39万元,占15.88%,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能源节约利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