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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时间:2018-07-20 00:00:00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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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2017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0个职能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 人事科、协调监督科、法规与事故风险防控监察科、安全监管一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监管二科、安全监管三科、安全监管四科、执法监察支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标准;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研究拟订和下达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计划并指导监督落实;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3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和规程;指导、协调全市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4. 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科技规划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及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及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成果推广工作。
5.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指导、监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依法监督核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相关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6. 负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7. 依法组织、指导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及整改措施落实;负责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职业病危害的风险预警;负责事故统计、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
8. 指导、监督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
9.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在职责范围内指导、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警工作。
10. 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应急值班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
11. 指导、协调和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12.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4.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总收入 1690.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88.4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1688.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01万元,增长7.10 %。主要原因是:省下拨专项资金增加。
2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该项资金发生。
3 .事业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无该项业务发生。
 4 .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 5.其他收入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无该项业务发生。
5 .其他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该项业务发生。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总支出 1690.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220.51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64.06万元,增长 42.51%。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46万元,包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7.98万元,下降30.84%,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二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7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8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59万元。增长 104.13 %,主要原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35.7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565.37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70.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27.76万元,下降25.94 %,主要原因: 由于省专项项目完成执行期较长,需跨年度按合同进度合理支付,造成本年度省专项资金支付较为缓慢。
4 .住房保障支:42.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2.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74万元,下降11.79%,主要原因:在职 人员减少。
二、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8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8.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2.01万元,增长 7.10%;主要原因是:省下拨专项资金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220.51 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7.94万元,下降31.51%,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执行厉行节约节约经费支出;二是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减少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7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8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59万元。增长 104.13%,主要原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35.7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565.37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70.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27.76万元,下降25.94%,主要原因: 由于省专项项目完成执行期较长,需跨年度按合同进度合理支付,造成本年度省专项资金支付较为缓慢。
4 .住房保障支:42.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2.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74万元,下降11.79%,主要原因:在职 人员减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8.26万元,完成预算35.41 万元的 7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73 万元,完成预算 29.02万元的 78.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6.39 万元的86.5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15万元,下降2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29万元,下降2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6万元,下降13.46%。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3万元,占80.43%;公务接待费支出5.53万元,占19.57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2.73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行检查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 公务接待费支出5.53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发生国内接待 85次,接待人数共922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61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173.79万元,比上年增加7.82万元,增长4.50%。其中:办公费18.79万元;印刷费2.47;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1.97万元;电费6.97万元;邮电费6.66万元;差旅费24.34万元;维修费3.42万元;会议费1.36万元;培训费0.39万元;公务接待费5.53万元;劳务费15.94万元;委托业务费0.18万元;工会经费5.10万元;福利费7.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8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项日常经费支出比去年略有所降。只是今年开始市财政要求不得将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专项项目费用中列支,我局唯有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项目中的检查差旅费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公用经费中列支自行解决,造成这两项经费比去年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物支出50.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应急工作、执法检查与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 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370.3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专项项目等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0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组按照2017年市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查核对,检查了专项资金的用途、实际使用情况,认为专项资金全部到位,资金使用规范,完成进度及质量较好,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应有作用。并按规定对使用的财政资金效益进行自我分析、评价,顺利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申报表、自评表等填写规范,无错填、漏填等情况;自评报告按参考提纲要求撰写,相关内容与绩效目标申报材料相符,相关数据正确无误,与自评报告表相符,无弄虚作假现象。各项材料真实、准确,佐证材料无虚假。项目资金使用专款专用,并认真落实项目资金的申请和使用,确保资金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对 10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0个项目自评得分为9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参与人数不足,主要是开展此项工作所需人数较多,我局专业技术人员有限,无法更好的提升该项目的绩效表现;二是项目资金实施的不确定性。由于企业申请办理安全许可项目的企业数量 都存在着 不确定性因素,我们在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方面有不确定性。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更合理性、科学性的开展; 三是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为今后我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重点项目。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附件1_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数据(3).xls
 2   附件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3).xls
 
 
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 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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