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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II级的通知

时间:2026-07-25 14:29: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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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局预报,受台风“红霞”外围环流和西南季风共同影响,26到27日我市将有一次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的降水过程(累积雨量80-180毫米,最大累积雨量300-400毫米,最大1小时雨量50-80毫米);翁源、新丰以及高海拔山区将有平均风5-6级、阵风7-8级,其余地区平均风3-4级、阵风5-6级。根据《韶关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规定,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7月25日11时00分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强降雨防御工作指引的通知》(粤防办〔2020〕35号)和各自防洪预案要求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并加强值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出现灾情险情及时处置,第一时间报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8726205),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三防救援科(8726293)。

韶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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