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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00:00:00 来源:韶关行政服务中心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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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 年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代表市政府对各行政事业单位集中进驻的办事窗口,以及各类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和其他社会管理事项实施管理;协调全市重大事项及重点项目;承办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市政府12345热线统一话务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行政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协调科、督查科和政务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关于印发<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韶机编〔2013〕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4名、副职4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截至2016年12月中心编制内实有人员15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根据《韶关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38号)和市编委会2008年5月会议纪要(5)第二十六条要求,中心聘用了8名代办人员,财政每年按4.3万元/人下拨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没有编制。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建设,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国政务大厅标准化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修订和完善窗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江凌到中心调研提出的工作要求,以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保留目录为依据,推进各职能部门进驻办事大厅相关工作,真正实现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到位。在此基础上,试行简单事项立等审批、联办事项一口办理、关联事项一章多效、网上审批一次领证、踏勘验收统一勘验的审批流程 深化企业服务工作。加强综合受理窗口管理,承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受理工作,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一门受理;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接办窗口,为重点项目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充分学习借鉴东莞、佛山等地经验,联合市发改局、市编办、市经信局等部门,扎实推进我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工作 配合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的部署,在完善乳源县基层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 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1234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12345平台的管理制度和运行程序,加快推进服务外包工作,加强平台系统功能的配套建设,推动平台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505.90万元,比上年增75.99万元,增幅17.68%,主要原因是按政府工作要求,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5.90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505.90万元,比上年增75.99万元,增幅17.68%,主要原因是按政府工作要求,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05.9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84.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6.22%,比上年增32.99万元,增幅13.12%,原因是2016年预算较2015年预算增加1名副科级干部,工资福利等支出相应增加;2018年住房维修基金预算增加,原2017年住房补贴和退休人员独生子女津贴未纳入部门预算,从2018年纳入部门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21.5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3.78%,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43万元,增长24.09%,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制作办事大厅窗口人员工服项目,二是增加了一门式一网式办理模式综合服务项目经费。其中:001项目办公大楼电梯、网络、空调、消防维护等各项费用122.04万元,比上年增34.04万元,增38.68%,原因是行政服务大厅设施设备增加;002项目2016年办事大厅窗口人员工服制作经费22万元,按照我市创文工作的要求和测评标准,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每两年更换一次工作服,主要用于制作窗口人员工作服;003项目代办人员经费21.5万元,为新增项目,原因是根据市政府令第38号文和市编委会2008年5月4日会议纪要第二十六条同意由市财政局拨付一定经费给市行政服务中心聘请代办员;004项目全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运行经费47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用于“12345”投诉举报平台日常工作开展;005项目全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5万元,为新增项目,原因是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韶关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韶委办〔2013〕42号)要求,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科,承办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006项目全市重点项目联办、代办经费4万元,为新增项目,原因是根据《韶关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社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韶府办〔2015〕16号)要求,用于深化企业服务工作。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2.19万元,比上年增3.01万元,增幅6%,原因是增加了专用材料费用和一般设备购置费用。其中办公费5.05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0.19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费用23.9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9.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6.2万元,减少39.49%,原因是中心会务次数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4.5万元,减56.25%,原因是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本级部门零基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韶财预〔2015〕53号)要求,车辆经费标准(按编制数):2万元/辆.年,我中心公务用车数量为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7万元,减22.08%,原因是公务次数下降。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3万元,减5.58%,其中:货物类采购22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6 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123万元,主要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等,共436件,其中,通用设备共128件,增17件,占固定资产84.59%,共104.04万元,增7.08万元,增幅7.3%,原因是日常办公增添了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共4件,增0件,占固定资产1.11%,共1.37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家具304件,增0件,占固定资产14.3%,共17.59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办公大楼电梯、网络、空调、消防维护等1项工作,实施1个项目,总额为122.0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0元,支出0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6年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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