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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30  发 布 日 期:  2018-03-30 
2017年度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7 年度韶关市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工作;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生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卫生和计生信息化建设及宣传教育等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科、基层指导科、妇幼健康服务科、综合监督科、中医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信息统计与考核评价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科技宣教科、干部保健办公室、人事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6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后勤服务人员8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落实医改三年总体方案,加快改革步伐,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力求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医联体(县镇一体化)、市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全科医生培养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有大的进展或新的突破。二是坚持基本国策,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一步转变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维,充分发挥卫生计生机构整合效应,突出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三是实施好卫生强市战略,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尽快在全市形成“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韶关”的强大声势,全面落实卫生强市各项措施。四是加快推进市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助推医改和卫生强市工作深入开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9020.91万元,比上年增926.85万元,增幅11.45%,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率改革补偿专项资金121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20.9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9020.91万元,比上年增926.85万元,增幅11.45%,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率改革补偿专项资金121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9020.91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545.0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7.13%,比上年增93.44万元,增幅6.44%,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30.9万元、住房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补贴165.5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25.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58.2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7475.8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2.87%,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833.42万元,增长12.55%,原因是2017年新增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率改革补偿专项资金1211.22万元。其中: 001 项目2017年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787.77万元(主要用于政策配套,刚性支出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52.23万元);002项目2017年国家基本药物市级配套119.3501万元(主要用于政策配套,刚性支出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9.3501万元);003项目2017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伤残、死亡;手术并发症)181.872万元(主要用于政策配套,刚性支出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4.128万元);004项目2017年计生“四术”免费服务补助的经费169.62万元(主要用于政策配套,刚性支出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20.38万元);005项目2017年市区未参保人员免费婚检补助9.546万元(主要用于政策配套,刚性支出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4.854万元);006项目2017年卫生类职称考试及评审98.53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费用,属非税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9.898万元);007项目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节育奖及计划生育城镇独子女父母奖励经费1436.2021万元(主要用于政策配套,刚性支出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214.7979万元);008项目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改革补偿专项资金1211.2199万元(主要用于政策配套,刚性支出项目、属2017年新增项目);009项目村卫生站公建民营标准化建设市级配套资金656万元(主要用于政策配套,刚性支出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56万元);010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资金2242万元(主要用于政策配套,刚性支出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12.3975万元);011项目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465.144万元(主要用于政策配套,刚性支出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34.356万元);012项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98.5886万元(主要用于政策配套及本局业务支出,刚性支出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1.4114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5万元,比上年增19万元,增幅12.18%,原因是2017年公用经费人均增加0.5万元。其中办公17.5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33.7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日常维修费6.4万元、办公用房水费6万元、生活补助12万元、奖励金18万元、电费14万元、因公出国境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公务接待费费1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9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61万元,减76.25%,原因是一是实施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51万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费预算减少1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2017年没有新增外出考察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51万元,减92.73%,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0万元,减50%,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使得相关费用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2.3万元,增88.46%,其中:货物类采购4.9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6 年资产总额 3804.0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 3416.35 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422.59 万元,通用设备 891.42 万元,专用设备 25.20 万元,图书档案 0.28 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76.86 万元。变动原因:公车拍卖销账 152.2551 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 认真落实医改三年总体方案,加快改革步伐,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力求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医联体(县镇一体化)、市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全科医生培养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有大的进展或新的突破。(二)是坚持基本国策,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一步转变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维,充分发挥卫生计生机构整合效应,突出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三)实施好卫生强市战略,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尽快在全市形成“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韶关”的强大声势,全面落实卫生强市各项措施。(四)加快推进市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助推医改和卫生强市工作深入开展 等4项工作,实施12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2017年我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2: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范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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