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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水务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6-12-23 00:00:00 来源:水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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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韶关市水务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韶关市水务局。
经韶关市人民政府批准(韶府办〔201047号),“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联〔200918号),设立韶关市水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韶关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市内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市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6、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
7、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机电排灌工作。
8、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9、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11、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4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 名;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水库移民办公室主任各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后勤服务人员数5 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市水利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新时期中央治水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水利改革与发展,加快各项水利工作建设,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水利保障。
1、进一步做好三防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意识,始终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扎实抓好各项防汛备汛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三防指挥系统建设,加强防汛行政责任人培训,抓好防汛抢险队伍训练和物资储备,加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管理,加强防汛安全检查,落实防汛应急整改措施,加强三防形势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落实好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做好应对水旱风冰冻灾害的准备工作,确保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积极推进水利防灾减灾项目建设。做好2015年度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完成2016年度36宗项目的建设任务,提前做好2017年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乐昌市张滩闸坝枢纽重建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仁化县和南雄市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建设。抓紧完成韶关市区小岛片区旧堤加固工程建设任务。
3、全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一是继续做好全市中小型灌区改造工程建设;二是做好新丰县、武江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以及其他已完工重点县的竣工验收工作,配合符合条件的县做好小农水项目县的申报和建设工作;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南雄、始兴、仁化三个列入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的田间工程建设,以及乐昌、乳源县石漠化治理。
4、继续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考核工作,做好以水库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做好我市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做好与省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纳入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抓好节水工作,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严格的地下水保护政策。
5、继续抓好水利民生工程建设。协助做好南水供水工程实施工作,争取早日开工。积极推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按照省的实施方案与目标要求,加快全市村村通自来水项目的实施,力争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抓好水库移民工作,认真做好水库移民项目计划编制、上报、审批、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扎实做好农村小水电工作。做好第一批小水电增效改造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积极争取第二批小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加强小水电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电站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机电排灌工程技术改造工作。认真配合省水利厅做好我市中小河流水能规划工作。
7、抓紧抓好水行政管理与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加强水政监察执法巡查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继续严厉打击向河道弃渣、非法采砂等各种水事违法行为,做好河道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土保持监督等各项水行政管理与执法工作。
8、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水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水利系统干部安全,资金安全、工程安全。
9、继续抓好扶贫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下一轮扶贫工作。
      10、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加强水利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增强讲政治、讲规矩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局有关制度,规范办事,提高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的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5290.92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2143.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拨款3147.7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5290.92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2143.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拨款3147.7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88.9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0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9.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1.8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201.9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9%,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277%。其中:
001项目127.72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度市级已征收水资源费下拨县级分成,新增项目;
002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三防物资,新增项目;
003项目120.2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小型水工程管理人员补助,与去年持平;
004项目20万元,堤围防护费代征手续费,与去年相比减少50%;
005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三防办日常工作经费,与去年相比减少69%;
006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2013-2015年列入全国规划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配套补助,新增项目;
007项目3000万元,主要用于2015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以奖代补”补助,新增项目;
008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新增项目;
009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专项性工作经费,与去年持平;
010项目180万元,主要用于韶关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编制,新增项目;
011项目44万元,主要用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日常工作经费,与去年相比减少44%。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0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4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