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监测情况
韶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控制断面为南水水库、苍村水库、十里亭,其中十里亭断面为备用水源地,水源地基本情况及布点见下表。
2025年2月,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要求对韶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南水水库、苍村水库、十里亭)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分别在南水水库取水口(上、中、下)、苍村水厂、苍村水库尾、十里亭右处采集6个瞬时样品(单样),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表1基本项目(24项)+表2补充项目(5项)+表3中的34项,共63个项目。
二、水质评价依据
1、基本项目、补充项目、特定项目均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对应。
2、地表水水质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用平均值评价,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
3、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评价,富营养化状况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的分级规定进行评价。
4、根据2011年4月环办[2011]22号文中的附件《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水质类别按照基本项目判断,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水源地水质类别的判断。
5、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不参与水质类别评价,但判断超标与否。
6、对湖库型水源地要进行营养状态评价。
7、根据上述4、5、6评价结果判断达标或超标,只要有一项超标或富营养化,则综合评价结果为超标。
三、评价结果
1、水质类别状况
南水水库本月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属优,取水量719万吨,月达标水量719万吨,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苍村水库本月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属优,取水量206万吨,月达标水量206万吨,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十里亭(备用水源地)本月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属优,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2、补充项目评价
南水水库、苍村水库和十里亭(备用水源地)补充项目监测结果均低于(GB 3838-2002)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达到标准要求。
3、特定项目评价
南水水库、苍村水库和十里亭(备用水源地)特定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GB 3838-2002)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达到标准要求。
4、营养状态评价
湖库富营养化状况选取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五项指标作为统计因子,南水水库营养状态指数为16.92,处于贫营养状态,达到标准要求;苍村水库营养状态指数为24.12,处于贫营养状态,达到标准要求。
注:南水水库及十里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采用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当月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取水量采用前一个月的统计值。
四、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5年2月韶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见下表。
2025年2月韶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