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监测情况
韶关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高坪水库、园洞水、白水礤、鲁古河水库、张滩闸坝上游780米处、张溪水、花山水库、瀑布水库和南水水库,其中白水礤、张溪水为备用水源地,水源地基本情况及布点见下表。
韶关市各县(市)级环境监测站于2022年第二季度按要求对所辖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表1基本项目(24项)+表2补充项目(5项)+表3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个项目。
二、水质评价依据
1、基本项目、补充项目、特定项目均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对应。
2、地表水水质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
3、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评价,富营养化状况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的分级规定进行评价。
4、根据2011年4月环办[2011]22号文中的附件《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水质类别按照基本项目判断,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湖库型水源地和河流型水源地的水质类别判断。
5、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不参与水质类别评价但判断超标与否。
6、对湖库型水源地要进行营养状态评价。
7、根据上述4、5、6评价结果判断达标或超标,只要有一项超标或富营养化,则综合评价结果为超标。
三、评价结果
1.水质类别状况
高坪水库本季度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属优,监测月取水量64.5万吨,月达标水量64.5万吨,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园洞水本季度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属优,监测月取水量105万吨,月达标水量105万吨,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白水礤(备用水源地)本季度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属优,监测月取水量58.8万吨,月达标水量58.8万吨,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鲁古河水库本季度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属优,监测月取水量62.0万吨,月达标水量62.0万吨,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张滩闸坝上游780米处本季度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属优,监测月取水量101.4万吨,月达标水量101.4万吨,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张溪水(备用水源地)本季度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属优,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花山水库本季度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属优,监测月取水量39万吨,月达标水量39万吨,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瀑布水库本季度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属优,监测月取水量77.01万吨,月达标水量77.01万吨,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南水水库本季度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属优,监测月取水量131.9万吨,月达标水量131.9万吨,水质达标率100%,达到饮用水源地所属水域使用功能要求。
2.补充项目评价
高坪水库、园洞水、白水礤、铁桥下、花山水库、瀑布水库和南水水库补充项目监测结果均低于(GB 3838-2002)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达到标准要求。
3.特定项目评价
高坪水库、园洞水、白水礤、铁桥下、花山水库、瀑布水库和南水水库特定项目的监测结果均低于(GB 3838-2002)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达到标准要求。
4.营养状态评价
高坪水库、白水礤、花山水库、瀑布水库和南水水库的富营养化状况分别选取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五项指标作为统计因子,计算出各湖库营养状态指数,各湖库营养状态达标情况见下表。
2022年第二季度韶关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湖库型)水质营养状态达标情况
四、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2年第二季度韶关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见下表。
2022年第二季度韶关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