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阳威潮玩动漫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韶关市阳威潮玩动漫有限公司年产塑胶玩具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韶关市阳威潮玩动漫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选址于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兴武一路3号,新建年产塑胶玩具1000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厂区占地30363.3平方米,依托已建成的一期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粘接车间、手工喷油车间、移印车间、注塑车间、碎料房、轨道线车间、自动喷油车间、手工喷油+移印车间等主体工程,以及综合楼、门卫室、地下室等公用辅助工程和废水废气治理等环保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塑胶玩具1000吨,新增劳动定员800人,实行每天1班每班10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340天。本项目厂区内设置食宿。
本项目已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7-440203-04-01-533759)。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初审意见和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的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基本可行。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混料和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密闭重力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其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注塑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和乙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喷漆涂料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二甲苯、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喷枪清洗废气中的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移印油墨废气和移印机清洁废气中的总 VOCs 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 2 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NMHC 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机废气排放和污水处理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 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型标准;备用发电机尾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建设单位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丙烯晴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4 企业边界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排放量应控制在7.9766吨/年以内,其总量替代指标来源由科控环保材料(韶关)有限公司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的减排量替代。
本项目采用先进、成熟的废气治理技术,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武江区城乡融合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限值的较严值后,经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武江区城乡融合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南水河。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对声源采用减振、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协同防治措施。加强污染物全过程管理,按照“源头控制、过程严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掌握环境动态变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生产与污染治理设施,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对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实行重点防渗,防范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
(六)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精准识别、研判潜在的环境风险,制订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事故发生。在厂区内合理布设足够容量事故应急池,严格落实防渗漏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确保事故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杜绝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废
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报告书的建议值。
(八)加强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
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
境日常管理。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排污手续。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单位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应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管。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1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韶关 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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