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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嘉盛环保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装桶回收、处置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6-01 15:45:3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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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广东嘉盛环保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装桶回收、处置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韶州大道(滨江路)9 号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应用产业园H栋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512028

  联系电话/传真:0751—88778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东嘉盛环保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装桶回收、处置再利用项目

广东嘉盛环保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暨南雄市精细化工基地平安大道西10号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嘉盛环保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装桶回收、处置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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