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韶关分所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5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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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韶关分所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