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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6-07-21 00:00:00 来源:环境保护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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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环境监测站建于1976年,隶属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05年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更名为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地址:新华南路22号,电话8760180,邮编512026),2002年被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定为粤北区域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广东省5个区域环境监测中心站之一,同时也是国家地表水水质监测网络站之一。1991年通过计量认证;2003年通过计量认证转版; 2006年7月2日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现场评审,同年11月获得实验室国家认可。法人代表史元康。现有固定资产3347万元。工作职责为负责我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环评验收监测、污染事故仲裁监测.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在编人员60人(单位定编为65人),退休人员13人,临时聘用人员12人。

(三)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场调查监测和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及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 开展节能减排监测、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比对、专题调查现场监测业务、对排污企业的污染情况进行连续监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新要求而增加的环境监测任务等,

二、收入算说明

2014年收入1627.7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2.04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535.69万元。

三、支出算说明

2014年收入1627.7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2.04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535.69万元。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450.38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项目支出1177.35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2%。其中:

001办公费项目0.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的购置);

002印刷费项目1.53万元(主要用监测季报的印刷);

003咨询费项目30.06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技术等协会的咨询费);

004手续费项目0.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银行手续费);

005电费项目8.48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室电费);

006邮电费项目4.76万元(主要用于监测数据资料上报快递费);

007物业管理费项目8.35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站物业管理费);

008差旅费项目43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工作差旅费);

009维修(护)费项目265.58万元(主要用于监测仪器维修费);

010租赁费项目33.32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用站房租金);

011会议、培训费项目18.90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012公务接待费项目6.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水期送样工作人员及上级检查小组等);

013专用材料费项目388.1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采样及化验时所需耗材);

014委托业务费项目49.30万元(主要用于仪器检定及样品检定);

0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24.05万元(主要用于测车的汽油费、保险费、维修(护)费等);

016税金及附加费用项目2.5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税局残疾人就业金);

01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18.3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018专用设备购置项目186.13万元(主要用于专用仪器的购置);

019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7.63万元(主要用于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7.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58万元,主要用于测车的汽油费、保险费、维修(护)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水期送样工作人员及上级检查小组等



监测中心站2014年决算.zip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