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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7-21  发 布 日 期:  2016-07-21 
2015年度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环境监测站建于1976年,隶属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05年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更名为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地址:新华南路22号,电话8760180,邮编512026),2002年被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定为粤北区域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广东省5个区域环境监测中心站之一,同时也是国家地表水水质监测网络站之一。1991年通过计量认证;2003年通过计量认证转版; 2006年7月2日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现场评审,同年11月获得实验室国家认可。法人代表史元康。现有固定资产3347万元。工作职责为负责我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环评验收监测、污染事故仲裁监测.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在编人员61人(单位定编为65人),退休人员14人,临时聘用人员12人。

(三)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场调查监测和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及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 开展节能减排监测、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比对、专题调查现场监测业务、对排污企业的污染情况进行连续监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新要求而增加的环境监测任务等,

二、收入算说明

2015年收入319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95.35万元,其他收入(银行存款利息等)1.12万元。

三、支出算说明

2015年收入319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95.35万元,其他收入(银行存款利息等)1.12万元。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59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1.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0万元

项目支出260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1%。其中:

001办公费项目1.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的购置);

002印刷费项目0.10万元(主要用监测季报的印刷);

003咨询费项目2.90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技术等协会的咨询费);

004水费项目0.26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室水费);

005电费项目17.68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室电费);

006邮电费项目10.05万元(主要用于监测数据资料上报快递费);

007物业管理费项目0.20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站物业管理费);

008差旅费项目25.33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工作差旅费);

009维修(护)费项目158.98万元(主要用于监测仪器维修费);

010会议、培训费项目2.91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011公务接待费项目0.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水期送样工作人员及上级检查小组等);

012专用材料费项目227.5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采样及化验时所需耗材);

013劳务费项目35.39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

014委托业务费项目194.74万元(主要用于仪器检定及样品检定);

0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46.52万元(主要用于测车的汽油费、保险费、维修(护)费等);

0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133.9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017办公设备购置项目3.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018专用设备购置项目1569.41万元(主要用于专用仪器的购置);

019公务用车购置项目30.79万元(主要用于监测业务专用车的购置);

020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142.36万元(主要用于自动监测站房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4.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15万元,主要用于测车的购置、汽油费、保险费、维修(护)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水期送样工作人员及上级检查小组等



2015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部门决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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