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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7-21  发 布 日 期:  2016-07-21 
2016年度韶关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

2016年度韶关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主要职能是: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正处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保护资金;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国家和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承办是人民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列入预算编制的直属事业单位共3个,分别是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由各单位分别做好网上公开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止,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是韶关市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工作部门,内设9个科室(分局),2个派出正科级机构。单位编制66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6名,后勤服务人员8名。实有人员89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52人,工勤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31人),经费来源财政预算安排,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我局主要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环保应急管理、环境监测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12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3.84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12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123.84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25.8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0.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4.1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09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2%,与上年预算1367.65万元相比,减少20%。其中:001补充小微型企业环境监测经费150万元;002环境监察专项经费(含主要污染物减排、重金属、危险废物、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减排等)120万元;003环境监管信息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004环境事故应急处置100万元;005环境质量大气、水、声环境监测运行费及预报预警运行费160万元;006清洁生产审核13万元;007韶关市供排水通道设置方案研究15万元;008韶关市环保执法监管一体化系统280万元;009在线监控平台维护、运行60万元;010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费、重金属污染防治及重点防控区土壤监测评估180万元。(具体详见项目基本信息)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8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万元。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30日

2016年度韶关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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