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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2-07  发 布 日 期:  2018-02-07 
2018年韶关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附件1

2018年度韶关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人员构成情况。 

2018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个,分别是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是韶关市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工作部门,内设9个职能科室,2个派出正科级机构。截至2017年12月止,单位编制62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8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6名,后勤服务人员8名。实有人员89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48人,工勤人员6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1人),经费来源财政预算安排,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承担主要环保责任考核、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环保应急管理、环境监测及市政府交办的工作等职责。

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共三个,分别是: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韶关市污染控制中心、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由各单位单独公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收入预算1950.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4.53万元,减少5.54%,原因是人员调动、机关养老改革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0.56万元,减少114.53万元,减少5.54%。;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增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950.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4.53万元,减少5.54%,原因是人员调动、机关养老改革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950.56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1050.5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3.86%,减144.53万元,减少12.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2.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9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

2.项目支出预算9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6.14%,比上年预算增加30万,增加3.44%。其中:

001  2018年度技术评估专项费用项目40万元(主要用途:开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技术评估。);

002  环保局信息化建设项目50万(主要用途:在有效监视安全运行的同时,可将防范区域内突发事故的过程进行监控录像,为预防事故、安全管理、统一指挥提供有效的图像证据。);

003  环境监控大气、水、声环境监测运行费、预报预警及应急监测运行费160万(主要用途:为完成大气、水、声环境监测及预报预警环境监测工作任务。);

004  排污许可证系统(含环境信用评价、网格化数据收集及环保税系统辅助)技术服务20万(主要用途:为完成排污许可证系统、环境信用评价及网格化数据收集以及环保税系统辅助工作任务,协助开展环境监管信息管理工作。);

005  韶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600万(主要用途:为加强我市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006  韶关市机动车尾气日常管理及机动车监管数据系统运维项目10万(主要用途:机动车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在用车环保日常监督管理。);

007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环保科普20万(主要用途: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通过专家会评审会评审,促使企业通过清洁生产,以达到节能降耗。)。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7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84.85万元,包括:

 办公费 10万元、印刷费2万元、 咨询费 2万元、手续费 1万元、

水费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 3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 2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 1万元、会议费 1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5.14万元、福利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124.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购置办公设备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购置办公设备109.14万元,分别是:办公设备购置93.14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16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2018年度技术评估专项费用项目、环保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环境监控大气水声环境监测运行费、预报预警及应急监测运行费、排污许可证系统、韶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韶关市机动车尾气日常管理及机动车监管数据系统运维项目、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环保科普工作,实施7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变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止,固定资产总额为2207.74万元,分别是:房屋建筑物1033.54万元、车辆302.09万元,办公设备872.1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收入0 元,支出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_部门收支总表.xls
2_部门收入总表.xls
3_部门支出总表.xls
4_部门基本支出表.xls
5_部门项目支出表.xls
6_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7_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8_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9_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xls
10_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11_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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