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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30  发 布 日 期:  2018-03-30 
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情况说明

 2017 年度韶关市 环境监测中心站 (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设9个副科级机构,分别是:(1)办公室;(2)综合业务室(应急值班室);(3)质量技术管理室;(4)大气环境监测室;(5)污染源监测室;(6)分析测试室;(7)水环境监测室;(8)生态与辐射监测室;(9)机动车污染物监测室。

主要职能是:韶关市环境监测站建于1976年,隶属韶关市环境保护局。2005年经韶关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更名为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地址:新华南路22号,电话8760180,邮编512026),2002年被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定为粤北区域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广东省5个区域环境监测中心站之一,同时也是国家地表水水质监测网络站之一。1991年通过计量认证;2003年通过计量认证转版; 2006年7月2日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现场评审,同年11月获得实验室国家认可。法人代表史元康。工作职责为负责我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环评验收监测、污染事故仲裁监测。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人员59人(单位定编为65人),退休人员15人,临时聘用人员11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开展节能减排监测、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比对、专题调查现场监测业务、对排污企业的污染情况进行连续监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新要求而增加的环境监测任务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27.94万元,比上年增146.35万元,增幅16%,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量增加,免征了环境监测费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27.9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027.94万元,比上年增146.35万元,增幅16%,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免征环境监测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27.9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27.9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146.35万元,增幅16%,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免征环境监测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84.74万元减少100%,原因是无非税收入,免征环境监测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8万元,比上年4万元,3%,原因是人员退休。其中: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咨询2万元、手续费0.6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租赁费2万元、办公用房及实验室水费0.5万元、电费30万元、办公用房及实验室物业管理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费用33.9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总量为7415万元,主要有: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1万元;通用设备704万元;专用设备657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1万元。今年新增资产168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37万元、专用设备146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8万元。我中心没有无形资产,没有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收益的情况。新增固定资产原因:实验项目增加,需购置相应仪器设备才能完成工作任务。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开展节能减排监测、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比对、专题调查现场监测业务、对排污企业的污染情况进行连续监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新要求而增加的环境监测任务等工作,实施2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1: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范本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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