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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30  发 布 日 期:  2018-03-30 
2016年韶关市韶关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情况说明

2016年度韶关市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主要职能是开展环境规划、环境管理、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生态科学等研究和学术交流;开展环境治理工程、环境工程污染防治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区域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开展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申请项目和相关环境与生态保护项目技术评估,负责韶关市环保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有4个正股级内设机构:办公室、咨询室、科研室、技术评估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共有事业编制26人,在职29人(含编制外聘用人员5人),退休人员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工程、生态环境总体规划等韶关市环境技术项目技术评估收入150万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的编制收入110万元;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收入60万元;环境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收入320万元;区域环境规划收入100万元;环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收入80万元。全年预算完成主要工作任务820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820万元,比上年减188.44万元,减幅23%,主要原因是环评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万元,专户管理非税资金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703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820万元,比上年减188.44万元,减幅23%,主要原因是环评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17万元,专户管理非税资金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安排的支出70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1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45.44万元,增幅39%,原因是脱钩人员补偿费用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本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8.5万元,其中:公费出国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三公”经费资金来源于非税收入资金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6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203万,其中包括通用设备194万元,专用设备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万元。2016年新增国有资产的22.5万分布构成为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装具及动物植物(个、套等)主要实物资产数据:电脑6台3.5万;密集架一套5.8万;除湿机一台0.2万;复印机两台8.7万;办公桌椅一套4.3万。新增原因:按照保密规定新增一间档案室,增加了一套档案柜和除湿机。办公室因办公设备老化更换了一批办公桌椅和一批电脑及复印机。固定资产购入经费来源于非税收入资金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工程、生态环境总体规划等韶关市环境技术项目技术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环境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区域环境规划;环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等6大项工作实施6大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收入0,支出0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2:2016韶关市韶关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