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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8-07-24 00:00:00 来源:环境保护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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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2017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前身为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由于单位性质改革,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变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四个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土壤与固体污染控制室、大气与水环境污染控制室、技术评估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是主营环保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参与编制本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动态数据库和信息化网络平台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 贮存、处理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动车尾气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参与编制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环境应急预案及各种环保技术方案的评估工作。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调查、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及污染防治方法应用研究;负责环境保护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2017年度总收入909.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9.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09.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3.90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一是由公益二类单位更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是由差额拨款变为全额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没有此项目收入。

3.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因环评业务脱钩,不再受理此项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没有此项目收入。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没有此项目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2017年度总支出909.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909.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909.53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省重金属污染物防治专项资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3.90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一是由公益二类单位更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是由差额拨款变为全额拨款。

2.教育(类)支出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90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9.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8.53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一是由公益二类单位更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是由差额拨款变为全额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90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09.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8.53万元,增长33 %;主要原因是一是由公益二类单位更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是由差额拨款变为全额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0 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5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5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车辆使用费等)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5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5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二类事业单位变更为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 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XX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9.5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4辆,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开展。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0次,接待人数共 0 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市直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7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18.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此次组织对“2017年技术评估清洁生产应急预案费用、韶关市生态严控区调整方案及横石水流域水体达标方案、韶关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专项经费等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3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2017年技术评估清洁生产应急预案费用、韶关市生态严控区调整方案及横石水流域水体达标方案、韶关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等3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2017年技术评估清洁生产应急预案专项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内部管理仍要进一步加强,检查制度不够细化;二是专家队伍的管理有待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协调好专家组和项目单位之间工作的配合,根据绩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保障项目能按绩效要求落实对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的要求,及时提供最合理的建议,配合加强我市环境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专家队伍的职责分类,根据不同的行业区分专家的类别。(2)韶关市生态严控区调整方案及横石水流域水体达标方案项目经费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是文件有所变化,“生态严控区”变为“生态红线”,使得原来的方案已不适应新的变化,现正在等待上级部门的进一步指示。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跟进,加强与省环保厅的联系。(3)韶关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项目经费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进度不理想;二是资料的收集不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本项目是由华南所中标,并签订了合同,我单位将加强合同的履行工作,督促中标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二是我市的重点行业分布在周边几个县区,分布较散,收集各方面的资料有一定的难度,我们准备积极配合华南所的技术人员深入到各大园区调研,围绕项目工作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落实,加快工作进度,协调好各部门之间工作的配合,保障项目能按绩效要求落实。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环境技术支持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xls
副本附件1:2017年度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决算批复表.xls
副本附件2-1:2017年度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