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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审计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7-07-27 00:00:00 来源:朱超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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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韶关市审计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韶关市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韶关市审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加强对经济责任、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政府重大投资、农业等重点资金的审计职责。

(二)机构设置

市审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算机审计室)法规审理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财税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贸外资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二、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支综合对比分析

1、2016年收入决算148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7.71万元其他收入0.68万元),比上年收入决算1006.28万元增加了482.11万元。2016年支出决算160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09.13万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增加了519.03万元。

2016年收支决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文件规定,2016年1月开始发放房屋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而上年未发放;(2)随着审计全覆盖的发展,审计项目逐渐增多,项目经费增加;(3)因审计业务量需要及办公设备更新,购置办公设备等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1609.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11.90万元增加了397.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规定,2016年1月开始发放房屋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而上年未发放。

    财政拨款支出1609.13万元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决算1199.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4.5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5.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6.1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9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支出924.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3.2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审计事务641.14万元(行政运行523.78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17.3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2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决算支出224.12万元,其中:归口单位管理离退休支出210.75万元,抚恤支出13.3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医疗保障支出7.1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44.14万元。

2)项目支出决算409.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44%。其中:1、外购审计服务经费170万元;2、专项资金审计经费40万元;3、金审工程维护经费25万元;4、异地交叉审计专项35万元;5、项目工作经费16.55万元;6、2016年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项目经费96.93万元7、审计自身建设经费25.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支出409.3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审计业务171.92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237.46万元。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韶关市审计局“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07万元,比上年支出数23.57万元减少8.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1人次。开支内容为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4.8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业务培训的机票、食宿费和培训费用。对比上年支出数7.42万元减少了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国培训是由省厅统一安排的,因培训地点、培训天数不同而产生费用不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3万元,公务车保有量2辆,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5.83万元,平均每辆2.92万元。对比上年支出数9万元减少了3.1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保有数从5辆减少到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厅及各地市级审计局来韶调研、指导工作和交流学习。对比上年支出数7.15万元减少了0.8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开支,厉行节约。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韶关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06万元,比2015年增加21.36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1)增加了两名公务员;(2)审计人员因审计项目出差较多,导致差旅费增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韶关市审计局得政府采购支出未纳入部门预算范围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韶关市审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韶关市审计局无绩效项目。

    三、关于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韶关市审计局

2017年7月24

g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xls
g02收入决算表(3).xls
g03支出决算表(4).xls
g0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xls
g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xls
g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xls
g0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xls
g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