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韶关市法律援助处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三公”经费
0.42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1.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