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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7-20  发 布 日 期:  2017-07-20 
2016年度韶关市法律援助处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点击打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韶关市法律援助处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组织全市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向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市法律援助处编制人数1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员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切实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法律服务,为地方政府决策保驾护航,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98.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92万元,其他收入0.63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6年支出决算20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7.72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00.68万元,占100%,没有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9万元。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22.78万元,比2015增长6.7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从2015年6月起法援处从司法局搬到行政务服中心办公,各项费用都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以及按车辆台数计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一般购置费及其他费用等。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4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53万元。因为2015年以前,法援处并没有完全独立核算,决算都是和韶关市司法局合并一起做,所以2016年的“三公”数没法作比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 2016年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6年预算为0,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次均为0。

2. 2016年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3万元,比2016年预算节约0.5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比2016年预算节约1.96万元。用于接待外单位来访人员,接待1批次,共8人。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我处是独立核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没有决算汇总。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

2017年7月18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