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办公室、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考核统评科、人事科5个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 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与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产收益等有关工作;授权营运机构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营运;拟定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61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20.8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770.88万元,使用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安排的拨款专项收入450万元,其他收入390.6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61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220.88万元(经费拨款2770.8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专项收入450万元)。其他收入390.6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06.4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4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21万元。
(二)项目支持预算3305.0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1.36%。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我委管辖的下属企业部门专项经费纳入我委统一填报。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8.33%,原因是我委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八项规定执行以来,我委严格要求精简会议,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及会议支出,积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委机关车辆实行公务用车停放点登记制度,实行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制度。公务用车的耗油和维修保养费实行单车核算,车辆运行建立车辆使用情况统计台账,对行程里程、耗油维修等进行全面登记。同时,对公务用车实行定额预算管理,部门公务用车经费按月计划使用,凭据核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以预算为基础,计算出当年公务接待费可以发生的最高额度,并把接待费用控制在最高额度以内。具体管理中,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强化公费执行审批制度,加强公费接待范围控制及接待标准管理。
韶关市国资委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