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规〔2025〕5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执行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docx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