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28号)。
二、补贴条件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每月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金额之和的25%,从企业2025年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开始起算,按照实际缴纳月数计算,同一人员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12个月。
四、申请材料
(一)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
(二)劳动合同;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清单;
(四)相关人员社会保障卡账号信息。
五、办理流程
提出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清单,相关人员社会保障卡账号信息。
六、受理时限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所在企业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为相关人员提出首次补贴申请的,最晚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为其提出后续补贴申请。
七、各县(市、区)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