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四月,毕业生求职就业的高峰又将到来,以下“硬核”举措能够助毕业生实现求职就业手续轻松办:
(一)取消就业报到证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二)提供求职就业便利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
(三)积极稳妥转递档案
高校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转递: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接收符合转递规定的学生档案。
(四)推进体检结果互认
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协商可提出复检、补检要求。高校可不再组织毕业体检。
(五)提供在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在线办理档案存储地查询;档案的接收、转出;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六)提供在线求职服务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韶关人社微信小程序-就业创业栏目获取招聘会、招聘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等信息,同时可在线投递简历求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也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服务平台(https://jobonline.cn/graduate)进行求职登记,获取公共就业服务帮助。
(七)定期举办“周六招聘集市”活动
在广东韶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综合人才交流区(地址: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举办“周六招聘集市”活动,具体活动计划请关注韶关人社公众号获取。
(八)提供在线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录韶关人社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区栏目查询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如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可向见习基地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见习申请。
(九)就业服务广覆盖
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高校毕业生可前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出就业需求,获得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就业见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等就业服务,咨询和申办各类就业创业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还会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有求职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参与。高校毕业生可登录韶关人社官网(https://rsj.sg.gov.cn/)查询政策服务信息和办事指南,或拨打12345电话咨询。
查询招聘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
(1)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
(2)中国公共招聘网
http://job.mohrss.gov.cn
(3)中国国家人才网
https://www.newjobs.com.cn
(4)“就业在线”
https://www.jobonline.cn
(5)韶关市人社官网
https://rsj.sg.gov.cn
(6)人社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