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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人才服务局决算目录及说明(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00:00:00 来源: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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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韶关市人才服务局,是副处级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副科级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科、人才智力引进科、人才管理开发科、人才市场管理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简要说明部门主要职责。人才服务局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负责人才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管理企业单位人力资源户头;办理流动人才及企业人才调配;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指导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设立与运行;建立、完善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服务公益网络,收集、发布人才服务信息;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国(境)外培训计划拟定、项目申报和人才智力引进服务、单位公派留学人员的派出申报等;开展人才智力和技术交流。
第二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的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6年度总收入61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6.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96.08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待遇增加,使基本收入增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人数减少,使项目收入减少,总体而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单位一直以来无此类收入。
3  .事业收入 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由于上年无此项收入,没有对比性,确定增长幅度为100%。主要原因是:2016收到市委组织部拨来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工作经费。
4  .经营收入 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单位一直以来无此类收入。
5  .其他收入 0.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5万元,由于上年无此项收入,没有对比性,确定增长幅度为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收到银行利息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6年度总支出61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8.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45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和社保补贴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培训,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11万元,减少10.88%,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项目大学生招募在岗人数下降。因此该类资金支出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72万元,主要支持项目有:“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和社保补贴、我局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9万元,增长20.73%,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待遇提高,因此该类资金支出增长。
3.  住房保障(类)支出11.7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4万元,增长48.5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提高。
4.  其他(类)支出0.2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87万元,增长96.49%,主要原因是使用银行利息收入支付日常共用经费支出,上年使用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今年没有使用结余资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9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6.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2.94万元,增长126.53%;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项目省级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和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4.78万元,增长127.23 %;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项目省级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和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
分功能科目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力资源事务(款)  278.67  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和社保补贴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培训,比上年决算减少88.36万元,减少24.07%,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人数减少,使支出下降。
2、  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  61.78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增加60.25万元,增长3937.91%,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提高,补发了2014、2015年工作人员住房维修金和物业管理费补贴。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8.34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待遇发放,比上年决算增加3.25万元,增加21.5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待遇提高。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  227.38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增加30.64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待遇提高。
5、  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款)  11.75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增加3.84万元,增长48.55%,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待遇提高,住房公积金增长。
除此以外没有其他财政拨款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预算7.26万元的97.9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2.82万元的95.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4.44万元的99.7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3.5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  下降0.37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 万元,  下降5.34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一直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占37.69%;公务接待费支出4.43万元,占62.3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 个、累计0人次。没有开支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68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车汽油、保险、过路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9次,接待人数共301人。主要包括有关对口业务上下级部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3.37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共涉及资金356.1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及社保补贴共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15万元。该项目为支付“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及社保补贴,对“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派遣培训,从评价情况来看,“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及社保补贴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支一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2006年,原人事部联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原卫生部、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等7个部委,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附件:韶关市人才服务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补充公开)(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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