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筹备组:
申请成立韶关市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准予成立韶关市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具有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韶关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