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我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责,中心内设办公室、节能监察业务部。主要职能:配合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节能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设计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受理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指导县(市、区)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节能执法活动及组织业务技能培训。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数4人,无离退休人员。
(三)预算年度工作任务
完成2017年我市节能监察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市节能监察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43万元,收入均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含:人员经费经费37万元,公用经费6万元。
2017财政预算比2016年增加了12.58万元,增长率为39.94%,主要原因是节能监察中心经市编办审批,已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为公益一类,财政按照公益一类标准核定人员经费及增加了办公经费。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43万元,均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按用途划分:(一)工资和福利开支30.30万元。(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0万元。(三)公用经费支出6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5万元,含:公务接待费0.5万元。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情况表.xls;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韶关市节能监察中心
2016年12月31日